11月13日下午,市造价站组织各县(市、区)建设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人员,就下放的造价行政审批事项集中进行一次专项业务培训指导。会议由袁志刚站长主持,黄华权副站长主讲,住建局邓华副局长出席会议。
邓华副局长指出,根据住建局关于下放行政职能事项的通知要求,决定从11月6日起,把原由住建局行政许可的39项事项下放,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,是深入贯彻落实“放管服”政策,强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、优化结构、提高效能、增强基层发展活力、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。
会议要求,对涉及造价方面下放实施的最高投标限价(招标控制价)备查、施工合同备案、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等3项行政审批事项的权责,自下放之日起,相关法律责任由承接机关承担;承接机关在下放的职权范围内,独立行使职权,自主作出具体行政行为。
会议强调,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确切做好承接行政职能的工作准备,及时调整安排人员进行对接,确保行政审批事权平稳下放,顺利承接。今后,我站随着下放的职权,提供实施具体下放职权的审批流程、审批时限、技术指标、管理规范等材料,重点加强对下放事项的日常监督、指导和检查,规范各项下放事权落到实处。(图文/董成涛)